財會〔2021〕7號
中華全國總工會,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了適應工會組織財務改革的需要,進一步規(guī)范工會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zhì)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法律法規(guī),我們對2009年頒布的《工會會計制度》進行了修訂,現(xiàn)予印發(f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工會會計制度
財 政 部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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