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流通組〔2024〕2號
關于印發(fā)2024年銅陵市“徽動消費 樂購銅陵”第一批消費券發(fā)放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計劃安排,現將《2024年銅陵市“徽動消費 樂購銅陵”第一批消費券發(fā)放活動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24年6月3日
2024年銅陵市“徽動消費 樂購銅陵”
第一批消費券發(fā)放活動實施方案
一、消費券額度及種類
本輪消費券總額度1220萬元,其中汽車消費券(含以舊換新)1100萬元(政府出資500萬元,企業(yè)配套600萬元);家電(家居、消費電子,含以舊換新)消費券120萬元(政府出資100萬元,銀行配資20萬元)。
二、時間安排
1.汽車(含以舊換新)消費券。汽車消費券發(fā)放、使用起止時間為2024年6月5日至6月30日,每天上午10點、下午2點通過微信小程序“工銀e生活”定時發(fā)放,個人登陸“工銀e生活”經實名認證后領取,每人每天限領一張,當日領取限當日使用,過期需重新申領,到期或用完為止。
2.家電(家居、消費電子,含以舊換新)消費券。家電消費券發(fā)放、使用時間為2024年6月5日至6月18日,6月5日、10日、15日上午10點、下午2點通過微信小程序“工銀e生活”定時發(fā)放,個人登陸“工銀e生活”經實名認證后領取,每人限領并使用1張,家電消費券使用有效期3天,過期需重新申領,到期或用完為止。
三、活動報名
有意愿參與的汽車、家電(家居、消費電子)銷售企業(yè)通過縣(區(qū))商務部門報名,縣(區(qū))商務部門審核后報市商務局備案。
四、補貼對象
限在參與本次活動的汽車、家電企業(yè)購置家用家電(家居、消費電子)和家用新車的消費者使用。
五、使用標準
消費券發(fā)放采用線上搶券模式,家電、家居、商超零售、住宿餐飲等通用消費券各面額券種每個賬號限領并使用1張,券種使用有效期3天,過期需重新申領,到期或用完為止。汽車消費券(以舊換新消費券)每個賬戶每天限領1張,當日領取當日使用,過期需重新申領,到期或用完為止。
(一)汽車(含以舊換新)消費券
汽車消費券主要包括燃油車新購券、新能源汽車新購券和以舊換新新能源汽車券,三個券種不可疊加使用。
1.燃油車新購券使用標準:
車價5萬元(不含)以下可使用500元燃油車新購券1張;
車價5萬元(含)至10萬元(不含)可使用1000元燃油車新購券1張;
車價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可使用3000元燃油車新購券1張;
車價20萬元(含)至50萬元(不含)可使用5000元燃油車新購券1張;
車價50萬元(含)以上可使用7000元燃油車新購券1張。
車企比照政府消費券標準分別按1500元、2000元、4000元、6000元、8000元給予補貼(含不低于同等價值禮包)。
2.新能源汽車新購券使用標準:
車價5萬元(不含)以下可使用1000元新能源汽車新購券1張;
車價5萬元(含)至10萬元(不含)可使用1500元新能源汽車新購券1張;
車價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可使用3500元新能源汽車新購券1張;
車價20萬元(含)至50萬元(不含)可使用5500元新能源汽車新購券1張;
車價50萬元(含)以上可使用7500元新能源車新購券1張。
車企比照政府消費券標準分別按2000元、2500元、4500元、6500元、8500元給予補貼(含不低于同等價值禮包)。
3.以舊換新新能源汽車券使用標準:
出售或報廢個人現有乘用車,同時購買新能源汽車,車價5萬元(不含)以下可使用1500元以舊換新新能源汽車券1張;
出售或報廢個人現有乘用車,同時購買新能源汽車,車價5萬元(含)至10萬元(不含)可使用2000元以舊換新新能源汽車券1張;
出售或報廢個人現有乘用車,同時購買新能源汽車,車價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可使用4000元以舊換新新能源汽車券1張;
出售或報廢個人現有乘用車,同時購買新能源汽車,車價20萬元(含)至50萬元(不含)可使用6000元以舊換新新能源汽車券1張;
出售或報廢個人現有乘用車,同時購買新能源汽車,車價50萬元(含)以上可使用8000元以舊換新新能源汽車券1張。
車企比照政府消費券標準分別按25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9000元給予補貼(含不低于同等價值禮包)。
(二)家電(家居、消費電子,含以舊換新)消費券
新購補貼商品表
綠色節(jié)電產品 | 中國能效標識為1級、2級的電冰箱、冰柜、洗衣機、家用空調(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調、熱水器(含壁掛爐、小廚寶)、吸油煙機、家用燃氣灶(含家用集成灶) |
綠色節(jié)水產品 | 中國水效標識1級的洗碗機、凈水器 |
智能家電(家居)產品 | 干衣機、電視機(含激光電視)、家用投影儀、蒸烤箱、微波爐、家用消毒柜、洗地機、掃地機器人、智能馬桶蓋、空氣凈化器、智能門鎖、跑步機 |
消費類電子產品 | 手機、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顯示器、臺式電腦、打印機、無人機、智能手表、手環(huán)、數碼相機 |
家電(家居、消費電子)新購券分為100元、200元、300元、500元和800元5種額度(含工商銀行對應配發(fā)20元、40元、60元、100元160元平臺優(yōu)惠券),購買上述商品可使用。家電(家居、消費電子)以舊換新券分為20元、40元、60元、100元和160元5種額度,購買空調、冰箱(冰柜)、電視、洗衣機四大類家電并以舊換新的,可疊加使用1張以舊換新消費券。
單張發(fā)票累計滿1000元(含),可使用1張100元消費券。購買空調、冰箱、電視、洗衣機四大類家電并以舊換新的,可使用1張以舊換新消費券20元。
單張發(fā)票累計滿2000元(含),可使用一張200元消費券。購買空調、冰箱、電視、洗衣機四大類家電并以舊換新的,可使用1張以舊換新消費券40元。
單張發(fā)票累計滿3000元(含),可使用一張300元消費券。購買空調、冰箱、電視、洗衣機四大類家電并以舊換新的,可使用1張以舊換新消費券60元。
單張發(fā)票累計滿5000元(含),可使用一張500元消費券。購買空調、冰箱、電視、洗衣機四大類家電并以舊換新的,可使用1張以舊換新消費券100元。
單張發(fā)票累計滿8000元(含),可使用一張800元消費券。購買空調、冰箱、電視、洗衣機四大類家電并以舊換新的,可使用1張以舊換新消費券160元。
家電(家居、消費電子,含以舊換新)消費券線上領取、線下實體門店消費,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重復使用;每筆消費限用1張消費券,可疊加享受平臺和商戶其它優(yōu)惠活動;消費券實名搶券、實名使用,不得倒賣;消費券須在公布時間內使用,過期作廢。在有效期內使用消費券的訂單發(fā)生全額退款時,消費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費券有效期不變。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內訂單部分退款,消費券無法再次使用。
(三)購房聯動消費補貼
消費者5月23日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在消費券發(fā)放期間購買個人家用車、家電(家居、消費電子)或以舊換新時無須搶領消費券,可按上述對應標準直接享受補貼。
六、申報流程
1.新購汽車消費券:消費者核銷汽車消費券時需向所在購車企業(yè)提供:購車發(fā)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消費券核銷截圖以及身份證等有效核銷證明。
2.以舊換新新能源汽車券:報廢并參與以舊換新的消費者還需提供報廢舊車提供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書;出售舊車并參與以舊換新的消費者還需提供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發(fā)票賣方與新車購車人一致)和機動車登記證書(首頁和過戶頁)。
3.家電(家居、消費電子,含以舊換新)消費券:參與活動的銷售單位核銷時需向第三方審計機構提供消費者姓名及聯系方式、交易記錄;參與以舊換新的企業(yè)還需提供與回收企業(yè)的合作協議以及回收企業(yè)提供的廢舊家電回收憑證。
4.第三方審計機構對第三方發(fā)放平臺材料開展審計。
5.補貼資金由商家先行墊付,待第三方審計完成后撥付至各商家。
七、任務分工
(一)縣區(qū)政府、銅陵經開區(qū)管委會:積極動員組織轄區(qū)內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申報參加此次活動,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負責處理屬地企業(yè)消費券核銷問題、負責籌措本轄區(qū)消費券發(fā)放資金。
(二)市商務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活動方案,指導平臺細化消費券發(fā)放使用具體方案,建立全市參與活動企業(yè)名錄庫,督促平臺及時處理有關消費券使用問題。
(三)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負責組織銅陵日報社、銅陵廣播電視臺等單位進行活動宣傳,開展輿論風險評估,擴大消費券申領和使用的知曉度,引導市民積極參與促消費系列活動。
(四)市市場監(jiān)管局:負責維護消費券使用秩序,及時處理消費券投訴問題。
(五)市公安局:負責消費券發(fā)放平臺監(jiān)測并查處違規(guī)經營和倒賣消費券等行為,防止補貼資金被惡意套取。
(六)市財政局:負責消費券專項資金以及消費券宣傳的籌措和撥付,負責撥付第三方審計機構專項審計費用。